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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日前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是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是全国首家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办案数量和服务水平均位居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机构、标兵单位、示范窗口、三八红旗集体,全国老年、青少年、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30多项荣誉奖项。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44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8080.31万元。建立每年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020年、2021年、2022年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分别为2711元/月、2846元/月、3101元/月。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看守所、法院、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老龄办、残联等单位设立法援工作站;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场所开设“法援窗口”,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申请法援、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快捷的便民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特殊群体维权法援“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此外,在全国首创法律援助参与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代理制度,为国家赔偿请求人、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供便利化的法律援助。在全国率先探索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设立“广州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步开通“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热线和线上服务平台,成为全国首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为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完善免费诉讼担保机制,与融资担保公司合作,为追索劳动报酬等受援人提供免费诉讼保全担保服务,有效保障受援人打赢官司能拿得到钱。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积极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面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事务,减轻了申请人负担,免除了申请人来回奔波。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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